无锡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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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电镀废水处理中心日处理电镀废水3000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公示

时间:2008-5-15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索引号 BA23-E0404-2008-005 生成日期 2008-5-14 发布日期 2008-5-1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发布机构 无锡市环保局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公开程序
内容概要:2008年5月14日,受江苏省环保厅委托,无锡市环保局主持召开了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电镀废水处理中心日处理电镀废水3000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议,
 

2008514,受江苏省环保厅委托,无锡市环保局主持召开了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电镀废水处理中心日处理电镀废水3000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议,与会的单位有:无锡市环保局、无锡市环境监察支队、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惠山区环保局、惠山区环境监察大队、惠山区环境监测站、洛社配套区管委会、江苏金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江苏金麟公司对该项目的建设情况、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的介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对该项目监测情况的介绍,惠山区环境监察大队对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验收监察报告,并现场检查了全厂的实际运行状况、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及管理情况。验收组依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规定和要求,及现场检查情况,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电镀废水处理中心日处理电镀废水3000吨项目

建设内容:3000/日电镀废水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金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金属表面处理区内(原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1780万元

监测期间实际进水量:平均为2450/日,生产负荷为80.7%-82.3%

工程建设情况:根据《关于对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3]31号)、惠山区环保局对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电镀废水处理中心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的审批意见,该工程项目由江苏金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BOT形式分两期建设,一期2000/日工程20036月开工,20046月建成,二期工程20068月开工建设,于20074月全部建成3000/日处理工程并投入试运行。20085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科所

设计施工单位:江苏现代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建设能够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影响报告和批复要求进行建设,主要包括:

1、项目采用生物法+化学法+过滤吸附的处理工艺:

1)区内各企业的废水分质分流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分成含镍废水、含铬废水、综合废水(包括含氰废水)三股。

2)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分别进入单独的处理单元,加入CHA菌种(由BM菌改良而来)进行絮凝、沉淀、过滤、吸附处理。

3)含氰废水单独收集,由园区集中破氰后,与综合污水一并处理(工艺为隔油、加入CHA菌种絮凝、沉淀)。

4)三股废水单独处理后,合并进入沙滤池、活性碳过滤系统再处理后排放。

5)处理需要的CHA菌种在厂区内培养生产。

6)沉淀产生的污泥经浓缩池后,采用压滤机干化后,装袋外运。

2、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含镍废水调节池3个,含铬废水调节池4个,综合废水隔油池1个,综合废水调节池3个,含镍废水沉淀池1个,含铬废水沉淀池1个,综合废水沉淀池2个,污泥浓缩池5个,中间池1个,PH调整池1个,过滤器4个,带式压滤机1台,厢式压滤机3台,菌种培养池4个,配套的泵、风机、电气、管道设备等。

3、废水处理污泥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但转移审批手续尚不完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污泥暂存场所已按要求做到了防雨、防渗,并设置了危险废物的标志牌。

4、区内的排水系统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水分质处理”的要求建设,生活污水和不含重金属的废水接入杨市综合污水厂处理,电镀废水分三股单独分别收集后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先排入园区内的一个稳定塘,再定期用泵排入锡溧运河。建设了专门的干化场晾干塘内清出的淤泥。

5、污水排放口已按规范设置标志牌,安装了流量计,尚未在线监测仪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6、已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异常情况(如设备故障、水量超过处理能力、出水超标、泄露、暴雨等)下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方法尚不健全。

8、已采取了生产中采用含磷成分极低的除油剂,从源头减少含磷废水的排放,并在污水处理站增加了除磷工艺和药剂。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0711月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并于20084月针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补充监测,监测结果显示:

1、含铬、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的六价铬、总铬、总铅、总镍、总银、总镉、总汞等一类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标准;

2、总排放口的PHCODSS、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总铜、总锌等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一级标准;

3、经整改后补充监测:总排放口的PH、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总氰化物等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一级标准;

4、对照《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3标准,COD、总磷达标,但氨氮尚不达标。

5、厂界噪声未监测。

6、污泥产生量约为1000/年。

7、废水量、COD、六价铬、总镍、总锌、总铜年排放总量均满足批复总量控制指标。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能达到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同意无锡金属表面处理科技工业园电镀废水处理中心日处理电镀废水3000吨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准予正式投运。

   

五、要求及建议

1、根据《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T1072-2007)要求,加快废水处理站的提标改造工作,按照地方环保部门的统一要求,确保COD、氨氮、总氮、总磷等各项指标符合新标准要求。

严格控制接管污水量、进水浓度,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确保尾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的管理,完善废水排放的流量监控系统,加强截污管网的监控和管理,并杜绝事故性排放。

2、按照省环保厅对园区环评的批复要求,于2008年内进行整个园区的回顾性评价,并结合区内具体项目完成园区验收。

加强含重污泥安全处置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及联单制度,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污泥处置方式由安全填埋变更为综合利用必须得到省环保厅批准同意,并办妥转移审批手续。自建污泥处置利用装置必须由环保部门批准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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